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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806章 省城第一多尔衮(月票已开奖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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冯金贵的儿子,叫冯凯。

九三年案发的时候,刚满十九岁,在镇上的水泥厂上班。

但是他在九岁之前,却并不姓冯。

因为冯金贵和罗英是二婚。

冯金贵和原配结婚后生了个儿子,结果两岁的时候,因当妈的疏忽,孩子掉粪坑里淹死了。

干完活回家的冯金贵气不过,打了老婆两巴掌。

他老婆哭着跑了出去,一夜未归。

直到第二天早上,有人在附近的河里,发现了一个脸朝下飘在河面上的女人。

就这么,冯金贵一夜之间家破人亡。

看到这里的时候,陈严唏嘘地感慨说:“普通人真的是没有抵抗家庭巨变的能力啊......”

周奕知道,他这是有感而发,因为只有真正经历过的人,才懂这种痛苦。

一九八一年,三十一岁的冯金贵,经人介绍,认识了二十九岁的罗英。

彼时距离冯金贵家破人亡已经过去了七年。

罗英是离异,据说前夫是个流氓,因盗窃伤人蹲大牢去了。

八十年代的农村,木匠这种有手艺的职业,算是条件相当不错的。

因此罗英对冯金贵相当满意,用她后来自己交代的话说,就是他老婆孩子都死了,也不怕有人分他的家产,到时候钱都是自己儿子的。

于是,罗英就带着自己七岁的儿子邹凯,嫁给了冯金贵。

或许是因为对自己的老婆和儿子心理上有所亏欠,所以冯金贵和罗英结婚后,对她们母子俩特别好,尤其是对邹凯这个继子,视如己出。

这些事都是有目共睹的,警察也找左邻右里核实过。

所以两年后,罗英就给九岁的儿子改了姓,改成了冯凯。

冯凯也就顺理成章地喊了冯金贵叫爸。

按理来说,两人再婚后,其实是可以再要一个的。

毕竟这个年纪再婚,也不算大。

但实际上,两人并没有孩子。

罗英的解释是,要过,但一直没怀上,后来年纪大了也就算了。

反正以后自己儿子也会给冯金贵养老送终的。

但她说这话的时候,其实已经交代出一些问题了,所以这话显得极度讽刺。

罗英和冯凯双双被带回了青禾县局,然后分开审讯。

办案民警当时估计挺激动的,以为马上就要破案了。

毕竟冯凯阻止母亲被抓的时候,大喊“我一人做事一人当”,像极了要自首。

可最后交代出来的情况,却和警方想的不太一样。

冯凯学习成绩一般,考高中的时候,也是差了几分。

后来是冯金贵托关系,找人给学校捐了两千块钱赞助费,才被特招进了高中。

当时是八九年,农村人均年收入大概也就五六百块,就算冯金贵是木匠,一年收入也就一千两百块的样子。

足见冯金贵对这个继子是真心的。

但也就是这两千块钱,把这对没有血缘关系的父子的矛盾提前激化了。

用冯凯和罗英的话来说,就是自那以后,冯金贵就成天把这两千块钱挂在嘴边。

要冯凯好好读书,争取考个大学,将来出人头地。

冯凯和周奕是同龄人,当时的大学录取率摆在那儿,至少是中上游水平的,才能搏一搏。

冯凯这种普通高中都差几分的,除非高中里幡然悔悟,奋发图强,否则几乎没可能。

但冯金贵作为出钱出力的继父,这么说也天经地义。

可问题是,冯凯不这么认为。

他觉得冯金贵就是在故意羞辱他,逼他低头,让他觉得是自己欠了冯金贵的。

所以他开始和冯金贵对着干。

冯金贵要他好好学习,他偏不好好学,抽烟、逃课、打架,一样不少。

冯凯念的高中在镇上,所以是住校的,只有周末才回家。

因此冯金贵和罗英对儿子在学校的情况并不清楚。

直到高二上学期,冯凯因为在学校女生寝室偷女同学内裤,被当场抓获。

学校综合他过往的表现,决定将其劝退。

于是通知了家长,冯金贵和罗英这才知道真相,在学校却苦苦哀求无果。

冯金贵恨铁不成钢,当众忍无可忍,打了冯凯一个耳光。

这也是他第一次打冯凯。

然后没想到的事就发生了,罗英见儿子被打,冲过去就给了冯金贵一个巴掌,骂道:“他是我儿子,你凭什么打他?”

从那以后,邻居说冯家就开始争吵不断了。

其实冯金贵这人性格是比较懦弱的,再加上个子不高,身材矮小。

在村民们眼里,算是个老实人。

而罗英却是个性格彪悍的女人,再加上她那个儿子,也不是省油的灯。

以前孩子还小,也就是女强男弱的格局。

但自从冯凯被学校开除后,这对母子也不装了,对冯金贵横挑鼻子竖挑眼,各种找茬。

有时候吵得厉害了,冯凯就会对冯金贵动手,拿棍子打。

罗英会拦着,邻居也劝过几次。

但冯凯却彪得很,下手也没个轻重。

最严重的一次,冯凯甚至直接冲进厨房,拿了把刀出来,说要砍死冯金贵。

好在被罗英死死抱住,才没酿成大祸。

总之从那以后,冯金贵直接就成了村里的笑话。

因为他直接成了那个费力不讨好,替人养崽的冤大头,这类人在农村是丢人的。

毕竟老话说得好:娶妻不要活人妻,种地莫种河滩地。

案发当天中午,邻居证明冯金贵家里传出过吵架声,不过他们没去看,毕竟这一年多已经习惯了。

大家都等着看,这两人啥时候离婚。

至于争吵后,冯金贵有没有离开,邻居就没留意了。

所以理论上,尸体双臂上的淤伤,应该就是冯凯打的。

可问题是,罗英和冯凯这对母子,却矢口否认他们对冯金贵的态度。

甚至还倒打一耙,把责任推到了冯金贵头上。

冯凯的说辞,就是冯金贵羞辱自己,看不起自己所以处处针对自己,还逼他还钱。

为了让他还钱,冯金贵还找人给他找了个镇上水泥厂的工作,他将此视为奇耻大辱。

而罗英的借口,则完全偏向了儿子。

把十二年来的各种陈芝麻烂谷子都给翻了出来,连十年前冯金贵随口对她儿子说的一句话都能记得一清二楚。

在她嘴里,冯金贵的好是一个字都没听到,不好却是恨不得列出个百八十条罪状来。

鳌拜和年羹尧来了,都得喊冯金贵一声大哥。

至于自己儿子干的那些事儿,到她嘴里,就都只是变成了轻描淡写的一句话:孩子还小,他懂个啥啊。

不过这种话在村口跟老嫂子们说说,还能糊弄人,跟警察说,那就是打着灯笼拾——找死。

本来罗英说谎,和冯凯的反常举动,就已经引起了警察的怀疑。

在确定这是个再婚家庭,父子还没有血缘关系的时候,警方就已经把这对母子视作第一嫌疑人了。

毕竟动机和熟人作案的条件都满足。

再加上这对母子说的话一听就是扯淡。

于是青禾县局的刑侦人员直接就上强度了。

一个是中年农村妇女,一个是高中辍学的小屁孩儿,都是窝里横的角色。

警察直接把冯金贵的尸体照片扔出来,再把杀人嫌疑往两人头上一扣,两人瞬间就吓傻了。

冯凯直接吓得脸色惨白,一直摇头说“不关我的事”。

罗英则是愣了好一会儿,反复确认照片里那个是冯金贵后,才开始哭天抢地。

最后两人交代,93年3月20号当天,也就是冯金贵遇害的那天白天。

冯凯因为受不了水泥厂的工作太苦,说不想去了。

吃午饭的时候,冯金贵就埋怨了几句,说这工作也是他托人找的,这才干了没多久就不去了,到时候他跟人交代不过去。

就这么几句话,直接把冯凯这个火药桶给点炸了。

当时他就把碗摔了,跟冯金贵吵了起来。

这一次,冯凯要求他妈跟冯金贵离婚,因为他觉得罗英是被冯金贵霸占的,这么多年为了他才忍气吞声,受尽委屈。

现在自己长大成人了,他们母子俩不用再看冯金贵的脸色了。

所以他要求罗英和冯金贵必须离婚,自己也要改回邹凯的名字。

冯金贵被气得浑身发抖,说要离婚也可以,但要求他们赔偿自己十二年来养他们母子花的钱。

于是矛盾再次升级,冯凯抄起擀面杖对着冯金贵就是拳打脚踢。

这就是尸体双臂上有多道淤痕的原因。

冯凯一边打,一边还叫嚣,大意就是老子不仅不会给你钱,离婚我和我妈还要分你钱,因为我爸说了,你挣的钱是夫妻共同财产,有一半是我妈的。

没人能体会冯金贵当时的感觉,但估计是想死的心都有了。

毕竟十二年的真心喂了狗,谁能不气。

但十九岁的冯凯人高马大,还胖。

四十三岁的冯金贵却矮小消瘦,根本不是对手。

所以当时冯金贵就跑了。

至于去了哪儿,罗英和冯凯也不知道。

罗英的意思是,冯金贵一把年纪的人了,还跟孩子斤斤计较,这根本不是针对孩子,就是在针对她。

所以警察找上门的时候,她以为警察是来抓她儿子的,才信口胡诌的。

至于躺地上大吵大闹,属于是悍妇的基本操作了。

毕竟周奕的二王翠娥也干过这事儿。

所以悍妇不分农村还是城里,她们就是知道警察不会真对她们怎么样,所以才有恃无恐的。

相反,如果是地痞流氓,她们就不敢逼逼赖赖了。

毕竟对方是真敢动手收拾他们。

所谓恶人自有恶人磨,就是这个道理。

这么一交代,母子俩的杀人嫌疑就更大了,毕竟矛盾已经闹到无法收拾的地步了,冯凯还是个劣迹斑斑、性格冲动的年轻人,一怒之下杀人泄愤,不是没可能。

所以警方就继续乘胜追击,反复审讯冯凯。

结果却发现,冯凯有不在场证明。

案发当天,冯金贵离家出走后,罗英也怕后面他回来再闹出什么事来,于是就让儿子去找他亲爹邹仁义去了。

所以案发当天晚上,冯凯根本就不在家,而是留在了亲爹那里过的夜。

这一点,事后警方找到了邹仁义,进行了核实确认。

当然,法律上直系亲属确实是有资格出具不在场证言,但因利害关系,这属于是弱证明;所以仅有亲属证词不能成立有效不在场证明,必须其他客观证据搭配印证才有用。

再加上邹仁义是个前科人员,公信力方面本来就弱。

巧的是,这对父子确实无法提供其他客观证据。

因为邹仁义独居,左邻右里也没留意冯凯是否来过。

所以冯凯被定性为第一犯罪嫌疑人,在拘留所关了三个月。

后来他被释放,是因为除了无法提供充足的不在场证明外,实在找不到其他证据证明冯凯是凶手。

尤其是现场发现的第二组布鞋脚印,和冯凯的脚印对不上。

冯凯的脚大,脚印比那组布鞋脚印大了一圈。

而罗英的脚又小得多,也对不上。

但是罗英的口供里,她却提供了一个很奇怪的信息。

她说,二十号当天晚上,大概八点多的时候,冯金贵曾经回过一趟家。

当时她已经睡了,但还没完全睡着。

就听到用钥匙开门的声音,她就知道是冯金贵回来了。

因为如果是儿子回来的话,不会自己开门,只会喊她开门。

所以她没当回事儿,因为她知道冯金贵的性格懦弱,毕竟这种事也不是第一次发生了。

可过了一会儿,她就发现有点不太对劲。

冯金贵没有进里屋睡觉,而是不知道在外面捣鼓什么东西。

她就爬起来走出去看了下,结果刚好就看见冯金贵的手里,拿着一把铁锹。

当时就把她吓了一跳,因为她的第一反应是冯金贵急眼了要害人。

可冯金贵拿着铁锹只是冷冷地瞟了她一眼,一句话都没说,然后就头也不回的出门离开了。

她说自己当时甚至没能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,还以为自己睡糊涂了在做梦。

要不是看见家里大门敞开着,她真以为自己是在做梦。

至于大半夜的,冯金贵为什么跑回家拿铁锹,然后又走了,她也没多想,只当是冯金贵发神经,关上门就继续睡觉了。

而经过辨认,案发现场发现的那把铁锹,正是冯金贵当晚八点多回家拿走的那把。

警察让罗英辨认铁锹的时候,她吓得腿都软了。

因为警察先说的冯金贵昨天晚上被人杀了,再让她辨认的铁锹。

于是她就本能地把几个信息联系到了一起。

然后得出了一个恐怖的结论。

——昨晚回家拿铁锹的,其实是冯金贵的魂魄!他拿铁锹,是为了给自己挖坟。

当然这个结论就是纯属扯淡,因为警察不可能相信这种怪力乱神的说法。

而且从尸检结果来看,冯金贵当时本来就还活着。

所以回家拿铁锹的,是他本人,而非什么魂魄。

罗英的交代,起到的效果是,证明了当时冯金贵回家拿铁锹的时候,意识是清醒的,也没有受到他人的要挟。

那这件事就更让人费解了。

因为从案发的前因后果来看,没有一个地方,是能和冯金贵挖坟这件事,对得上的。

总不能够真的像一些离谱的迷信传闻一样,来个什么冤魂索命吧?

由于案发现场提取到的血迹只有冯金贵一个人的,所以即便后来科技发达了,这案子也是无从查起。

时间久了,又没有新的线索或者方向,最后案子自然也就不了了之,成了一桩陈年旧案。

如果不是再次看到这案子的信息,周奕还真没想到它。

这么古怪的案子既然到手里了,那周奕高低得尝尝咸淡。

看看这背后到底是人是鬼。

见他们三个把案件卷宗看差不多了,周奕一拍巴掌道:“来,咱们来开个攻坚项目组第四侦查小组的首次内部案情分析会!”

“大家各抒己见,畅所欲言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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